因该4S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的相关规定,中国广核在调解过程中,中国广核奉化区消保委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有关情况。
因涉嫌违法犯罪,季度净52亿元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网购支付时,利润还要通过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正规流程购买,绝对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
消费提示全网最低价别盲信秒杀、同比增长抢购、捡漏……比起蹲守店铺优惠券,近年来兴起的直播让消费者有了另一种购物体验。在直播间买到假货,中国广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国广核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后来开始间杂销售一款标有耐克商标的运动鞋,季度净52亿元又陆续增加一款标有阿迪达斯商标的运动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利润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在本案中的当事人明知其销售的运动鞋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比增长且违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以上,已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而这两款鞋子系假冒侵权产品,中国广核其销售价格为59.9元一双,搞活动的时候还卖过49.9元一双,由外地厂家代其发货。据介绍,季度净52亿元当事人是城北一家鞋业公司的老板,他与妻子等人原本在直播销售自家公司生产的鞋子。智能产品、利润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升级频繁,部分产品因升级导致故障或性能下降。
有些平台网红种草软文泛滥,同比增长虚假营销误导消费者。一些网络平台通过格式条款排除、中国广核限制消费者选择诉讼法院的权利等,变相加大消费者维权难度,加重其维权成本。有些网络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减免自身义务和责任、季度净52亿元加重消费者责任,季度净52亿元如一些网络商家对预售商品设置超长预售期,同时设置预售商品不退换、预付金不退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消协指出,利润同传统线下消费模式相比,利润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大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消费者只能在线通过经营者提供或展示的内容中获得商品信息,无法看到实物或现场了解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加剧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中消协表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对个人信息安全都做出了相应规范。部分主播及其团队不诚信营销,部分网络视频节目主播诱导消费者充值打赏或设置骗局诈骗消费者钱财。
杜绝强制交易和差别待遇。运用科技手段做好消费功课。一些电商带货主播编造感人故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目前团长处于失联状态,参团人员投诉无门。
部分网络平台设置自动续费陷阱,如自动续费扣费前未显著提示,关闭通道难找或者取消不成功,免费试用默认开通自动续费、试用易取消难等。线上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突出格式条款在互联网平台的使用更加普遍,与传统线下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面对面、一对一缔结合同相比,部分网络格式合同因其在线阅读不易,且暗含各类不公平内容,使消费者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由此引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愈加突出。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4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暨新消费领域投诉情况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新商业模式违规营销现象频发部分经营者在错误价值取向引导下,利用新销售渠道和新商业模式进行违法违规经营,污染了行业生态,影响到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些以个人零星小额交易为由逃避公示、登记责任,实际大量从事网络交易活动。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自觉强化格式条款的合规管理,简明扼要展现格式条款内容,公平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显著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杜绝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参团人员的个案涉及金额虽不高,但参与人数达4万左右。部分网络平台经营者不标明格式合同发布、变更时间,使自己可以随意变更核心条款,消费者难以知晓。
一些网络平台只设置智能客服,且其程序化设定答非所问,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涉嫌变相推诿应承担的售后服务责任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投诉到厦门市同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 同安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问题,主动向陈女士致歉,并退还了多收费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线上格式合同冗长专业、晦涩难懂、暗藏陷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评价权行使遭限制或干扰,部分网络平台故意隐藏消费者评价,一些商家甚至对差评消费者实施人格侮辱和人身威胁等。智能产品、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升级频繁,部分产品因升级导致故障或性能下降。
利用盲盒的随机性和隐藏性做虚假、违法促销,如通过盲盒销售临期或过期产品等。中消协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都规定要保证交易公平。
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无论是传统消费品,还是智能化产品,确保产品服务质量和消费者安全是企业不可逾越的红线,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不能以牺牲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为代价进行创新。加强立法研究,完善有关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另外,涉及新技术手段的新型消费纠纷问题还体现在:利用智能产品软件升级收取事前未明示费用。同安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电子支付可以精确到分,不存在找零问题,收银机设置可以人为设置、修改,商家事先未告知且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擅自进行四舍五入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中消协表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对个人信息安全都做出了相应规范。此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交易捆绑、搭售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行为也作出明确规制,经营者有以上行为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默认消费者同意,同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中消协指出,同传统线下消费模式相比,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大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消费者只能在线通过经营者提供或展示的内容中获得商品信息,无法看到实物或现场了解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加剧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相关行业经营者应当主动适应产品转型升级变化,加强售前披露、售中指导、售后服务,全方位为消费者提供保障,特别要及时补齐售后服务短板,加强对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为消费者服务理念,持续提升售后和维修能力,有效供给所需零部件,妥善处理产品更新换代问题,依法承担停产、停服后的义务和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4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暨新消费领域投诉情况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部分网络平台设置自动续费陷阱,如自动续费扣费前未显著提示,关闭通道难找或者取消不成功,免费试用默认开通自动续费、试用易取消难等。
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自觉强化格式条款的合规管理,简明扼要展现格式条款内容,公平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显著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杜绝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智能家电强制推送广告现象普遍影响消费者体验。
一些电商带货主播编造感人故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部分直播和电商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公示不清晰、不充分,或多层嵌套隐藏难以查询。
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恪守科技伦理和行为规范,科技手段应用来更多造福消费者,而不是作为算计、套路消费者的工具。参团人员的个案涉及金额虽不高,但参与人数达4万左右。运用科技手段做好消费功课。各平台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大体雷同,使消费者难以选择,加剧了消费者要么接受、要么走人的不利地位,限制了消费者协商缔约的权利。
消费者向商家提出异议,但收银员表示收银系统是根据四舍五入自行设定的,并非自己故意多收,所以无法退还3分差价。中消协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相关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做出了相关规定。
一些网络平台只设置智能客服,且其程序化设定答非所问,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涉嫌变相推诿应承担的售后服务责任。相关链接:中消协建议加强新消费领域综合治理在政府管理方面。
线上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突出格式条款在互联网平台的使用更加普遍,与传统线下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面对面、一对一缔结合同相比,部分网络格式合同因其在线阅读不易,且暗含各类不公平内容,使消费者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由此引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愈加突出。部分主播及其团队不诚信营销,部分网络视频节目主播诱导消费者充值打赏或设置骗局诈骗消费者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