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2015年中国经济体现出“四个稳”

光是泰州的几个地区,徐绍史像这样直接参与运输假盐的司机就有十几二十个。

在跨国企业抢着挤进来的情况下,年中中国政府可对外资怎样进入中国,设定许多特别的、一般情况下跨国企业不会轻易答应的条件。国经济西方世界的焦虑是可以理解的。

徐绍史:2015年中国经济体现出“四个稳”

它意味着衡量进步与落后的历史坐标受到质疑,体现出也意味着非西方国家在选择社会制度与价值体系时享有更大空间。非西方国家将寻求新机制来深化彼此合作,个稳降低对西方国家依赖。日益悬殊的贫富差距引起激进变革呼声,徐绍史近60年的国际经济秩序自由化趋势面临空前危机。深入分析金融危机的前因后果,年中美政治体制失灵问题更为凸显。过去,国经济以美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世界各地推行民主,却忽视国家基础建设,这是非常偏颇而天真的举措,也背离自己的历史经验。

体现出二是市场化与民主化结成连体婴成为所有新兴民主国家的根本性障碍。第一是18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个稳第二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第三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第四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的崛起。各地区、徐绍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徐绍史健全 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年中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要加强政府引导,国经济按照绿色、国经济集约、实用的原则,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更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支持返乡创业企业与龙头企业、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同打造充满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体现出(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推进创新创业资源跨地区整合,个稳促进输入地与输出地在政策、服务、市场等方面的联动对接,扩大返乡创业市场空间,延长返乡创业产业链条。

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 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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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鼓 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见附件)的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工作实效。紧密结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特点、需 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 开展创业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培训的可获得性,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二十一)抓好宣传引导。

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完善返乡创业信用 评价机制,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各地特别是 中西部地区,要结合产业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际需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 政支持力度。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升农村社区支持返乡创业和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农民工服务衔接机制。

大力宣传优秀返乡创业典型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各地要在调查分析农民工等人员返乡 创业总体状况和基本需求基础上,结合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布局作出安排。

徐绍史:2015年中国经济体现出“四个稳”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返 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鼓励已经成功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顺应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潮流, 充分挖掘和利用输出地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 见》(国发〔2015〕2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大力发 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运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发挥既熟悉输入地市场又熟悉输出地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 业,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绿色农产品等输出地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输出地产品与输入地市场的嫁接。 附件: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 (20152017年)。(十三)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二十)强化示范带动。

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支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健全县、乡、村三 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要用好用活已有园区、项目、资金等存量资源全面支持返乡创业,同时积极探索公共创业服务新方法、新路径,开发增量资源,加大对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

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整合利用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并注意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 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等统筹结合。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 服务监管机制,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十八)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 移接续等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鼓励发达地区众创空间加速向输出地扩展、复制,不断输出新的创业理念,集聚创业活 力,帮助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解决创业难题。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

继续深化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动信息入户,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 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

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 设,动员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加强输出地与东部地区对口协作,组织返乡 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定期到东部企业实习,为其学习和增强管理经验提供支持。属于农林牧渔业态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不改变农地、集体林地、草场、水面权属和用途前提下,允许建设方通过与权属方签订合约的方式整合资源开 发建设。

以土 地租赁方式进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 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

(十二)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 险。(九)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加强政府引导,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吸引社会资本 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初创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十五)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发挥好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开展返乡农民工教育培训,做好 贫困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建设资金由建设方自筹。

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鼓励返 乡创业人员参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