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部门推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讯西坚持整体激励、事后奖补、间接引导,全面构建风险补偿金政策体系。
唯品会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说:广股我国目前的消费仍是消费升级的趋势,消费升级就意味着消费者对于高品质、好品牌仍在不懈追求。讯西而京东走的是加强供应链体系的路子。
有业内人士表示,广股跨境电商平台很好地带动了中国商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广股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品牌将优质产品带到海外,中国作为全球供应链之一的国际地位也会持续稳固。讯西海外仓的建设给了国内跨境电商平台在海外抢占市场的底气。京东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广股当前,消费者更加看重商品的品质和服务。其中,讯西有79家在今年前三季度获得了超过1亿元的净利润。12月20日,广股阿里巴巴宣布,阿里巴巴集团CEO、淘天集团董事长吴泳铭兼任淘天集团CEO。
相较这些来自不同渠道的线上平台,讯西在即时零售的消费场景需求扩容的大背景下,线下零售门店也再次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态势。数据显示,广股11月14日至11月20日,TikTok Shop美国市场的订单量环比10月20日至10月26日增长了205%。3月魏某某需做流产手术,讯西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假请求,用人单位答复没有小产假,并要求魏某某自行承担假期工资损失,当月社保也不予缴纳。
经调解,广股双方达成和解,总公司一次性结清汤某工资在今年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发布活动开展过程中,讯西各地工会女职工组织推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工会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案件。吉林省总工会核实情况后,广股立即联系公益合作心理咨询师帮助孟某某疏导情绪,指派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与其他职工了解情况时,讯西省总工会得知还有17名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之续签,讯西据此向公司出具纠正意见书,公司立即整改,与其余17名职工续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无奈之下,彭某到长沙市总工会寻求帮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工会组织依法履职,及时介入,为怀孕女职工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服务,代表其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合理经济补偿,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了女职工三期受特殊保护的合法权益。总公司某负责人表示,汤某所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与总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且办理了营业执照,市总法援志愿者与行业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沟通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会,行业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总公司负责人、汤某等参加,面对面调解,总公司提出汤某工资应由分公司支付,汤某则认为从招聘、岗位安排到确认工资单均与总公司相关,应由总公司支付工资。2019年10月19日,彭某因生育二孩休产假。但在劳动领域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的女性受到不公正待遇的问题仍然存在。
离职后,汤某到分公司结算工资,分公司表示其工资已移交总公司,总公司某负责人表示工资经总公司核对后会发放。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和服务工作,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女职工产假待遇案内部规定并非挡箭牌延长产假政策须落实【基本案情】2021年7月至8月,江苏省溧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组建了由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律师组成的专项服务团队,联合开展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行动,选取职工人数多、劳动关系复杂的企业,通过查阅劳动用工管理台账、询问职工代表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促进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本案是一起女职工哺乳期被恶意调岗直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案例。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汤某被拖欠工资案发挥多元调处机制作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济权益有保障【基本案情】汤某于2022年5月看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正在招聘分拣员,于5月7日到分公司三营业厅(以下简称分公司)面试并被录用,双方约定工资100元一天,未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收到监督意见书后立即整改,修改了有关女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并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确立了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总则中设立专条对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予以确认,在附则中明确了工会等群团组织参照适用法律的相关要求,强化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依据,有助于促进工会法律援助融入国家法律援助整体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受孟某某委托,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调解员和值班律师与公司多次沟通,告知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无正当理由未续签劳动合同亦属单位过错,均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孟某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工资照常发放。彭某哺乳期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获赔偿案恶意调岗不可为工会法律援助有作为【基本案情】2009年5月15日,彭某入职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孟某某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案女职工三期受保护用人单位解约莫任性【基本案情】孟某某于2017年5月10日入职吉林省吉林市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合同为期3年。接到汤某诉求后,市总法援志愿者反复核实并帮助汤某梳理有效证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进一步证实,总公司、分公司及汤某本人三方核对清单,工资由总公司负责结清。
专项服务团队向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书),指出相关内部规定损害女职工依法享有的产假休息权,要求公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进行整改。魏某某表示满意后办理了请假手续,此事妥善处理完毕。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侵犯女职工生育相关权益的典型案件。【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企业负责人也表示,企业要健康稳健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企业劳动用工监督评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用工风险,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本案中,工会接到诉求后,依托五师一室及时介入,以法律规定为基础,力争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充分发挥工会多元调处劳动争议、化解纠纷争议机制和劳动纠纷调解室志愿者的作用,回应解决职工合理诉求,让职工感受到工会就在身边。
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总公司一次性结清汤某工资。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公司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向孟某某道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孟某某工资待遇及经济补偿13.76万元。本案中,工会组织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行动,通过法律体检,全面了解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未按规定落实产假延长制度的问题,指导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推动产假新政在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切实发挥了工会组织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3月魏某某需做流产手术,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假请求,用人单位答复没有小产假,并要求魏某某自行承担假期工资损失,当月社保也不予缴纳。用人单位认识到自身问题,很快与魏某某联系,双方当面沟通,用人单位表示将严格落实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相关权益,依法给予魏某某15天产假,并继续为她缴纳社保。
2020年5月16日,公司在未与彭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第一次单方调整彭某到某中心负责人事综管工作。2020年7月29日,公司以彭某未到指定岗位上班属于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020年5月28日,该中心负责人再次单方决定将彭某的岗位调整为园区专员,不再负责人事综管工作。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8月13日,专项服务团队在查看某热处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休息休假规章制度时,发现女职工产假为98天,超过98天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处理的规定违反《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关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30天延长产假的相关规定。随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为避免出现旷工情形,彭某在不同意调岗的前提下,只好前往该中心工作。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三次单方决定变更彭某的工作岗位,意味着尚处于哺乳期的彭某将面临夏季室外工作。
产假制度是保障生育女职工特殊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对母亲及新生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2月,魏某某怀孕,仍到岗工作。
工会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督促用人单位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职工合理诉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本案中,彭某被侵权后及时向工会反映情况,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充分体现了工会组织在制止用人单位滥用用工自主权和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5月7日,彭某结束产假返回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