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先知晓,玻璃行资金存管保安全消费者在购房前,玻璃行应向开发商或房产中介公司了解房产交易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明细,认真细致地查看全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疑问要明确提出,对开发商、房产中介公司或个人要求缴纳的不明确、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要给予拒绝,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要确保收费标准协商一致。
经营者擅自增加项目或者提高标准,业去产消费者不认同的,业去产由经营者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变更、减少项目或者降低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照原约定履行,确实无法履行的,经营者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需全第三款规定,需全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行业自《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被反驳后,己解决酒店方又以消费者购买时间是2020年,这次差价政策是管理方2021年统一调整的,拒不同意免除差价。酒店单方于2021年统一调整的差价政策是经营者以通知、玻璃行声明等方式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玻璃行不合理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该差价政策内容无效,商家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以差价政策为由要求周先生另行支付400元。格式条款、业去产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4月6日,需全福建省消委会通报一起消费投诉,需全警示相关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行业自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己解决部分企业生产或经销的智能锁样品存在安全风险。推动行业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2017年,玻璃行秘海英推动成立消费维权中心,牵头制定了消费者维权管理制度,受理并调解了上百件消费者投诉。
在广泛传递正能量的同时,业去产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为惠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又有行之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需全致力于构建惠州市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该平台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署,行业自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联合建立零售消费维权宣传与指导平台,依托网络开展经营者与消费者对话,致力于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经营者更好地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2018年、己解决2019年,己解决秘海英带领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连续两届承办惠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助力推动活动成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的重要平台。
此外,港惠购物中心不断优化客诉处理流程,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一是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意见、建议或投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投诉案件的处理、回访和检查,并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高效解决顾客的后顾之忧。打造积极健康、爱心奉献的企业形象秘海英在港惠购物中心推行感恩企业文化,要求每一位港惠人时时牢记常怀感恩之心,感恩亲友、感恩同事、感恩顾客、感恩社会,并积极组织员工及顾客参与形式多样的爱心公益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为进一步了解消费者对惠州市零售行业的认可度,以及对商场、超市购物环境的满意度,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多次受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政府部门、零售企业、消费者三个层面的问卷调查,收集各方对惠州各大商场商品、服务、环境、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对各大商场改善自身经营环境、提高服务素质提出新的要求,为惠州市零售行业改善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提供了导向指引。2020年,秘海英积极推进线上消费维权平台建设,并于2020年3月15日正式启动。人物事迹:秘海英于2019年被聘为广东省惠州市首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现任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零协)会长、惠州市富盈置业有限公司(港惠购物中心)总经理。又有行之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致力于构建惠州市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2018年她荣获惠城区三八红旗手称号,2019年荣获惠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20年被惠州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评为惠州市岗位学雷锋标兵。打造积极健康、爱心奉献的企业形象秘海英在港惠购物中心推行感恩企业文化,要求每一位港惠人时时牢记常怀感恩之心,感恩亲友、感恩同事、感恩顾客、感恩社会,并积极组织员工及顾客参与形式多样的爱心公益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该平台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署,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联合建立零售消费维权宣传与指导平台,依托网络开展经营者与消费者对话,致力于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经营者更好地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推动会员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秘海英的大力推动下,10余家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成员单位相继受聘成为惠州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及惠州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志愿者、成功挂牌广东省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港惠购物中心也成为惠州市首家被同时批准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的商场。
她既有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和精细化的管理风格,致力于打造有情怀、有温度的购物中心。该平台以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挖掘和运用消费维权信息和大数据资源,跟踪分析消费热点、消费结构、消费趋势、消费模式的四维动态变化,为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消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
秘海英作为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带领会员单位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倡议书》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商场减租倡议书》,合计减租3300多万元,其中秘海英所在的港惠购物中心为商户减免租金合计700多万元。此外,港惠购物中心不断优化客诉处理流程,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一是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意见、建议或投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投诉案件的处理、回访和检查,并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高效解决顾客的后顾之忧。
疫情期间带领会员单位共克时艰2020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商业无疑是巨大的挑战。人物介绍:有情怀、有温度、有爱心的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平台开通以来,先后开展了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纠纷调解优秀案例评选、消费维权教育宣传讲座、从业人员消费维权知识竞赛、一看就懂消费维权常识(漫画)展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强化员工消费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的培训,检查场内的商品质量、包装、标识、宣传、广告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2019年,秘海英带领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连续两届承办惠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助力推动活动成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的重要平台。推动行业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2017年,秘海英推动成立消费维权中心,牵头制定了消费者维权管理制度,受理并调解了上百件消费者投诉。
无论是作为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还是作为维权义务监督员,秘海英都以满腔热情投身于消费维权事业中。她对记者表示,她将继续担起重任,持续推进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行业商务诚信体系发展,切实保护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惠州营造和谐向上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秘海英(右一)被聘为惠州市首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李青山)秘海英在商业运营、消费维权领域深耕细作十余年,稳扎稳打,创新创优,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举,为惠州维权事业、打造和谐的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如:发起致敬最美逆行者爱心站公益主题活动,为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医护人员、人民警察、环卫工人、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送上550份茶点;组织星光纸飞机 让梦想飞起来关爱自闭症儿童千愿牵手 助童行动筑梦书屋等公益活动,营造了积极健康、爱心奉献的企业形象等。
在广泛传递正能量的同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为惠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作为港惠购物中心总经理的秘海英在疫情期间还通过开启云逛港惠线上平台、搭建品牌社群及直播间、发放1000万消费津贴等举措,为广大消费者建立最便捷的线上渠道及最省钱的购物方式,让消费者享受到更有温度的购物体验
人物介绍: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的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由于消费维权工作成绩突出,中山市广播电视台还授予黄磊优秀客座嘉宾称号。黄磊担任中山广播电台维权在线节目常年嘉宾已有十多年,他在线为消费者解答法律咨询,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为推进中山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此外,黄磊还参与了江门市消协 315微信公众号的法律点评、典型消费案例的点评工作。
黄磊参加中山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李青山)在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人期间,黄磊参与消协组织的现场调解超过百次,亲身为商家和消费者解决争议,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双方矛盾。十多年来,黄磊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参与消费维权公益志愿服务,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多年来,有效化解多宗消费纠纷,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中山消费维权事业添砖加瓦。
多年来,黄磊热心参与消费知识公益宣讲活动,参与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多次为消费者、学生、市民开展消费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人物事迹:黄磊律师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一直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人,多年来对中山市的消费维权事业无私奉献,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
他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由于他多年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的贡献,中山市律师协会为黄磊颁发了中山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公益奉献奖。
黄磊作为中山市政协委员,在两届的任期内,针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三份提案,分别为关于架构消费日常及紧急处理模式,完善消费与服务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履职能力关于加强消委会组织机构建设的建议,得到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人物事迹:黄磊律师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一直担任广东省中山市消委会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人,多年来对中山市的消费维权事业无私奉献,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人物介绍: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的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黄磊担任中山广播电台维权在线节目常年嘉宾已有十多年,他在线为消费者解答法律咨询,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为推进中山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十多年来,黄磊热心消费维权事业,不求回报,为消费维权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参与消费维权公益志愿服务,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多年来,有效化解多宗消费纠纷,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中山消费维权事业添砖加瓦。由于消费维权工作成绩突出,中山市广播电视台还授予黄磊优秀客座嘉宾称号。
此外,黄磊还参与了江门市消协 315微信公众号的法律点评、典型消费案例的点评工作。多年来,黄磊热心参与消费知识公益宣讲活动,参与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多次为消费者、学生、市民开展消费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他先后受聘为中山市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大使、中山市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中山市消费维权教育专家学者讲师团成员。黄磊作为中山市政协委员,在两届的任期内,针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三份提案,分别为关于架构消费日常及紧急处理模式,完善消费与服务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履职能力关于加强消委会组织机构建设的建议,得到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