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河北省合法、有效。
2021年9月10日,较早萍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较早当事人在2021年9月22日将多收价款532800元退还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管理一局对公账户,并委托该局将多收价款退还给泉塘小区居民。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抚州金巢开发区洪惠商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临川贡酒案2021年4月9日,分布式抚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抚州金巢开发区洪惠商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临川贡酒才子豪情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分布式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0元,没收库存159瓶临川贡酒才子豪情,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2月,光伏经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光伏抚州金巢开发区洪惠商行经营的临川贡酒才子豪情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不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电项目构成销售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违法行为。经查,并网当事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自立项目收取生日纪念牌费用11370元。2021年3月30日,河北省吉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较早该商行于2014年11月10日从抚州某公司购进上述临川贡酒才子豪情30箱,较早每箱6瓶,共计180瓶,购进价格160元/箱,该商行以40元/瓶的价格销售18瓶,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验3瓶(按销售价格付费),库存159瓶,货值金额7200元,违法所得840元。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抚州多美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假冒专利案近日,分布式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万达广场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分布式该商场二楼百货区抚州多美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0KG泰子王二代泰国香米外包装上标注的外观设计专利已于2016年3月18日届满失效,其销售行为涉嫌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光伏抚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电项目德州市平原县英英粮油百货店涉嫌销售侵犯青岛啤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啤酒案。
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无标签食品、并网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啤酒在玻璃瓶瓶体颈部有浮雕文字青岛啤酒和TSINGTAO标识字样,河北省经现场比对,河北省其商标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青岛啤酒TSINGTAO商标相同,该行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德州市平原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较早英英粮油百货店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9瓶麦迪琥珀啤酒待售。《食品安全法》规定,分布式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山东俄小佳商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从事食品分装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大包装散装食品酸奶楂楂球分装成预包装食品(食品包装袋商标熊三岁)。分装的食品标签标注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委托生产商的名称、生产许可资质等信息。
11月1日,该局公布了第四批典型案例。标签显示该啤酒名为麦迪琥珀啤酒,生产厂家为山东麦迪啤酒有限公司。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俄小佳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分装的预包装食品并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做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临沂市河东区山东俄小佳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分装预包装食品案。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发票、供货商资质等证明材料,未设立经营账目。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满意度探索三种模式 拓展安全防线探索冷链管理模式。
年底进口水果市场将进入旺季,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抓早抓准,将进口水果纳入浙食链管理,探索浙冷链浙食链融合监管,实现全程可追溯,共画防疫同心圆。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浙江省金华市水果年交易量约200万吨,位居全省第二,其中进口水果占比约30%,交易辐射本省和周边省市,进口水果防疫形势严峻。
二级批发商等下游经营者使用浙食链扫码或列入上游信任名单,确保追溯链条持续延伸。经过前期摸排,掌握全市水果批发市场、水果连锁经营门店、大型商超等重点进口水果经营主体分布和经营情况,分类分批实施上链应用。
金华市华东农产品物流中心是浙江省第二大水果交易市场,设有进口水果专区,旺季进口水果物流每日有百余车次。积极争取农贸农批市场主办方对场内销售进口水果的上链经营户、常态化开展信息录入的经营户实施管理费用减免政策。由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浙食链工作专班专项推进进口水果上链工作,将赋码工作列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通过月通报制度,压实辖区工作责任。截至目前,金华市水果批发市场经营户、水果连锁经营门店、大型商超等389家重点进口水果经营主体全部上链,产生相关数据约6万条,基本实现进口水果信息全程可追溯。对上链并在进口水果专区亮码的商超,优先纳入第一批放心消费商店。截至目前,共审核预约1135车次。
强化三个抓手 严格安全保障强化上链赋码。对无法单设专用通道的市场和经营户,要求其在运输进口水果后,及时对通道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消毒记录。
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31次,指导25家经营户完成整改。为保证安全,市场方实施预约模式,进场车辆需提前一日在市场预约平台提交入场申请,并提交进口水果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算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市场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放行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举办培训会8场,实现所有首站进口水果经营主体使用浙食链系统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对进口水果进行进货报备和销货登记,首站赋码工作应赋尽赋。主动争取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对市场管理部门及进口水果经营主体从日常健康监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入场进货查验和上链进货报备,协调相关部门对进口水果经营主体开展核酸检测抽检,开展常态化监管。
截至目前,共发现阳性进口水果1批,已根据相关要求对涉疫水果进行处置、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隔离监测。参照冷链物防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进口水果经营市场和经营户的实际,探索人、物、环境闭环管理。所有上链进口水果经营户在门店实现双亮(亮明浙食链二维码、亮明进口水果告示牌),上链进口水果实现闭环管理,切实将进口水果的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聚焦三个核心 牢筑安全底线盯住主体不放松。
通过查阅台账、盘点库存等手段,重点监督检查经营者按照规定正确赋码扫码和进口水果三证、三专制度落实情况。利用政府媒体平台,宣传优秀上链应用主体,提升经营单位公信力,激发其上链应用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支持、部门推动、企业受益、群众认可的良好格局。
指导经营户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现《浙食链系统应用承诺书》和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全覆盖对无法单设专用通道的市场和经营户,要求其在运输进口水果后,及时对通道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消毒记录。
利用政府媒体平台,宣传优秀上链应用主体,提升经营单位公信力,激发其上链应用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支持、部门推动、企业受益、群众认可的良好格局。截至目前,共发现阳性进口水果1批,已根据相关要求对涉疫水果进行处置、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隔离监测。
二级批发商等下游经营者使用浙食链扫码或列入上游信任名单,确保追溯链条持续延伸。截至目前,共审核预约1135车次。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31次,指导25家经营户完成整改。强化三个抓手 严格安全保障强化上链赋码。
积极争取农贸农批市场主办方对场内销售进口水果的上链经营户、常态化开展信息录入的经营户实施管理费用减免政策。举办培训会8场,实现所有首站进口水果经营主体使用浙食链系统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对进口水果进行进货报备和销货登记,首站赋码工作应赋尽赋。
探索三种模式 拓展安全防线探索冷链管理模式。金华市华东农产品物流中心是浙江省第二大水果交易市场,设有进口水果专区,旺季进口水果物流每日有百余车次。
年底进口水果市场将进入旺季,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抓早抓准,将进口水果纳入浙食链管理,探索浙冷链浙食链融合监管,实现全程可追溯,共画防疫同心圆。指导经营户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现《浙食链系统应用承诺书》和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