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路明灯(关于指路明灯的基本情况说明介绍)

根据冲锋衣的功能性要求,指路明指路明可以分为专业类(I级)和非专业类(II级),指路明指路明I级产品对冲锋衣功能做了更严格的要求,可适用于专业户外活动;II级产品相对I级功能性指标稍低,满足日常户外休闲等活动使用

灯关于灯的基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6.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7.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8.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责任编辑:50上一条:北京:抽检22类食品2490批次样品 不合格18批次下一条:天津通报2020年取消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function() { var clickNum = $(.clickNum).text(); if(clickNum !== 0) { $(.detail_click).addClass(hasClick); }else { $(.detail_click).removeClass(hasClick); } }) // 点赞 function upvote(obj){ var that = $(obj); if(!that.hasClass(clicked)) { $.ajax({ type: get, url: /Plus/Xfz/Ajax/?action=articlepraise&isajax=1?random= + new Date(), data: { type: 0, classid: 162, artiid: 400234, }, success: function (data) { var strLen = data.length-1; var dataNum = data.substring(1,strLen); $(.clickNum).text(dataNum); that.addClass(clicked); } }); } }。(二)京东万乡园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肇庆市万乡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本情况标称广东省肇庆市万乡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百花蜂蜜),本情况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指路明灯(关于指路明灯的基本情况说明介绍)

对违法违规行为,说明介绍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指路明指路明并向总局报告。四、灯关于灯的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淘宝网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为甘肃省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灯关于灯的基标称甘肃省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苗寨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本情况并申请复检。说明介绍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指路明指路明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指路明指路明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灯关于灯的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检出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三)呼和浩特市国颐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粉青莲盘,本情况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说明介绍有机物污染的问题(一)呼和浩特市国颐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米饭碗,说明介绍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扎赉特旗家得乐副食超市销售的、指路明指路明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鞭酒(33%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都乐玛鲜生超市三羊开泰店销售的、灯关于灯的基绿丰食品加工园生产的土豆淀粉粉条(线),灯关于灯的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超市销售的、本情况青山区瑞霞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李老家土豆粉(细),本情况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一)扎赉特旗家得乐副食超市销售的、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樽枸杞酒(33%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都乐玛鲜生超市三羊开泰店销售的、绿丰食品加工园生产的土豆淀粉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指路明灯(关于指路明灯的基本情况说明介绍)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2.不合格产品信息3.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责任编辑:50上一条:广西抽检3类食品668批次样品 不合格4批次下一条:广东:2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这些包装饮用水、花生不要买。(三)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超市销售的、青山区瑞霞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李老家土豆粉(细),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扎赉特旗家得乐副食超市销售的、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鞭酒(33%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五)巴彦淖尔市临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巴彦淖尔市思密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都乐玛鲜生超市三羊开泰店销售的、绿丰食品加工园生产的土豆淀粉粉条(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有机物污染的问题(一)呼和浩特市国颐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米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四)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超市销售的、青山区瑞霞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李老家土豆粉(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的问题翁牛特旗乌丹镇隆创超市销售的、于洪水产市场批发的冰籽虾(淡水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通辽市维多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建大街门利活鱼批发行批发的三鳞鱼(淡水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指路明灯(关于指路明灯的基本情况说明介绍)

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3月28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二)内蒙古王府井首航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昆都仑区恒鑫食品加工店生产的恒鑫粉条(宽),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呼和浩特市国颐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水果高脚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都乐玛鲜生超市三羊开泰店销售的、绿丰食品加工园生产的土豆淀粉粉条(线),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呼和浩特市国颐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基围虾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内蒙古三禾润家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杭锦后旗好又多粉条加工厂生产的土豆粉(300克/袋),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三)呼和浩特市国颐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粉青莲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一)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超市销售的、包头市鼎川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凯易来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有机物污染、重金属污染、质量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三、质量、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一)扎赉特旗家得乐副食超市销售的、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樽枸杞酒(33%vol),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

(三)通辽市维多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建大街门利活鱼批发行批发的武昌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饮料、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酒类、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等17大类食品218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0批次不合格样品。

(十)杭锦后旗清风青华乐购超市销售的、内蒙古杭锦后旗王记土豆粉厂生产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一)通辽润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活鲤鱼(淡水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北海、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2.广西北海市发到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生产日期/批号:2020-9-1、规格:305克/袋、商标:顺宝+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验结果为0.13g/100g,标准值为0.08g/100g。核查处置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

不合格样品情况1.北海市肥佬华福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肥佬华福压榨花生油(生产日期/批号:2020-8-27、规格:500mL/瓶、商标: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酸价(KOH),检验结果为2.2mg/g,标准值为1.5mg/g。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食糖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类食品668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455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责任编辑:50上一条:油条、泥鳅、香米……湖南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下一条:内蒙古: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粉条铝残留超标问题突出 $(function() { var clickNum = $(.clickNum).text(); if(clickNum !== 0) { $(.detail_click).addClass(hasClick); }else { $(.detail_click).removeClass(hasClick); } }) // 点赞 function upvote(obj){ var that = $(obj); if(!that.hasClass(clicked)) { $.ajax({ type: get, url: /Plus/Xfz/Ajax/?action=articlepraise&isajax=1?random= + new Date(), data: { type: 0, classid: 162, artiid: 400730, }, success: function (data) { var strLen = data.length-1; var dataNum = data.substring(1,strLen); $(.clickNum).text(dataNum); that.addClass(clicked); } }); } }。4.广西广联百家商贸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销售的丝瓜(购进日期/批号:2020-9-10、规格:散装称重、商标:/),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结果为0.39mg/kg,标准值为0.05mg/kg。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北海、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食糖1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3.广西盘阳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生产日期/批号:2020-10-5、规格:500ml、商标:袍里健),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检验结果为248g/kg,标准值为10g/kg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

世纪中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世纪中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述)
电火花打点计时器(关于电火花打点计时器的基本情况说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