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時間久了以後,卡中国大漠你會慢慢感到枯燥與疲憊,生活變得一成不變,無聊透頂,甚至會覺得熱情被磨損殆盡,人生無趣又乏味。
风情32让」 !function(s,e,n,c,r){if(r=s._ns_bbcws=s._ns_bbcws||r,s[r]||(s[r+_d]=s[r+_d]||[],s[r]=function(){s[r+_d].push(arguments)},s[r].sources=[]),c&&s[r].sources.indexOf(c)。外国网红流他通過一家支援組織發表的聲明當中形容那是「非人」的行為。
「他插入了她,连忘返视频然後在完事之前向她頭部開槍。成堆成堆的女人……當你近距離觀察她們的頭部時,卡中国大漠會看到每一個人的腦袋上都被直射過一槍。以色列警方向記者展示的「超新星音樂節」現場目擊者的影片證詞片段中,风情32让詳細描述了一個受害者遭輪姦、肢解和處決的過程。」 以色列警察局長雅各夫・沙夫泰(Yaacov Shabtai)表示,外国网红流很多襲擊的倖存者都很難講述經歷,外国网红流他認為其中一些人永遠不會為他們看過和經歷過的事情作供。其中一個在倖存者身邊工作的人向BBC透露,连忘返视频有一些人已經自殺了。
大部分證據來自襲擊事件後被派去現場的志願收屍人員,卡中国大漠以及那些在屍體被送到舒拉陸軍基地(Shura)後負責進行身份確認的工作人員。风情32让」 Photo Credit: Dave Bull / BBC News 以色列人仍未從10月7日的哈瑪斯襲擊中恢復過來。明氏是以華人為主的果敢地區最有權勢的家族之一,外国网红流成員包括了政府官員及當地警察,外国网红流而央視報導、緬甸軍方稱明氏家族的領導人明學昌於11月15日在逃離逮捕時自殺身亡。
緬甸軍方自10月底以來,连忘返视频與緬北「三兄弟聯盟」(緬甸民族民主聯盟軍、连忘返视频若開軍及德昂民族解放軍)民族武裝組織陷入內戰,被視為2021年發動政變後,緬甸軍方執政的最大挑戰。卡中国大漠第二則是打擊猖獗的網路詐騙集團。還可留言與作者、风情32让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究竟法庭這次裁決,外国网红流為香港的同志家長爭取法律承認帶來甚麼啓示?未來在香港爭取同志親權,外国网红流又可以朝甚麼方向努力?為了令讀者更易理解生澀的法律內容,G點電視特別訪問了代表同志媽媽的曹喬茵律師,以Q&A方式拆解這宗案件和分析它的影響。
這重額外的法律風險和手續往往令同志爸爸卻步,寧願低調處理,因此在爭取同志親權的案件少見同志爸爸的身影。曹喬茵律師認為,由於本案法官已明確指出《父母與子女條例》對案中嬰兒及其他處境相似、由同志媽媽用人工受孕或其他醫學手段誔生的嬰兒構成歧視(第142、147段),因此未來若有人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條例》,將有一定機率勝訴。
訪問及撰文: Cindy|文字編輯:Mo|網站編輯:Beth 正當香港的司法平權戰線今年高歌猛進,先有岑子杰案終院部分勝訴,又有同性配偶公屋居屋案、遺產繼承權在上訴庭傳來喜訊,社會對「多元成家」的想像也漸漸從爭取同性配偶法律承認和權益,擴闊至同志家長生養小孩等議題。雖然香港未立法通過同性婚姻,海外同婚在港亦未獲承認,但之前的AABB案中法官就曾判與孩子沒有血緣、但多年來撫養孩子的女同志伴侶為監護人,意味着不管是異性戀或同性伴侶,只要能證明盡了家長之職,如餵養、關愛、教導和保護等心理和社交層面的責任,即使小孩非親生,甚至與伴侶沒結婚,亦能成為小孩的法定監護人,並擁有共同撫養權(即有責任照顧和管教小孩,並安排其日常事務,如教育、課外學習等)。如果未來有人成功司法覆核《父母與子女條例》對「父母」的定義,那社署等政府部門也會比較接受同志家長。Q3: 甚麼是「普通法下的父母」?具體有甚麼法律權利? 這是法官首次使用這個字眼,因此具體有甚麼權利和法律地位,仍需法庭進一步釐清。
政府若想「一勞永逸」解決同志親權相關的爭議,其實應借着今次制訂「替代法律框架」的機會,一併思考彩虹家庭在法律底下如何處理,否則未來將有更多官司會就着家長和子女的權益發展。Q7: 香港的同志家長若想要更大的法律承認,未來可以爭取的方向是? 其中一個大議題將是領養相關事宜,目前香港法規不禁止同性伴侶領養小孩,但不能以配偶身份提出共同領養申請,只能以「單人身份」申請,同志家庭的單人申請者往往很難獲得配對。由於1993年生效的《父母與子女條例》非常嚴謹地定義對於「藉醫療懷孕或出生」的嬰孩,只可以有一位母親,那就是植入胚胎或精子和卵子、懷孕生下他的母親,「除她以外,別無其他女子被視為母親」,因此即使本案的同志媽媽R提供了卵子,與案中嬰兒有血緣關係,也負起了照顧和撫養他的家長責任,但因為她不是生下嬰兒的人,香港法例仍只承認嬰兒的生母NF是「母親」,R則不是。Q2:同志家長都可以被法律承認為「父母」嗎? 不,同志媽媽中仍只有懷孕產子那一方會被香港法律承認為「母親」。
曹喬茵律師解釋,《父母與子女條例》的立法年代不會考慮到現今諸多關乎親子關係的議題,如同性戀家長、互惠人工受孕等,因此對「父母」的用詞「寫得好死」。繼AABB案後,一對已在海外結婚的香港女同志以「互惠人工受孕」方式誔下嬰兒,雖然兩位媽媽都共同照顧並養育該嬰兒,但按香港法律只有懷胎產子的媽媽能被視為「媽媽」,另一位提供卵子作人工受孕的媽媽卻不獲任何法律承認。
她為了爭取成為嬰兒的其中一名父母,於2022年向高院提出申請,挑戰《父母與子女條例》中「父母」一字的定義。父母身份則是終生,反映孩子歸屬哪個家庭),亦是香港首宗同志家長爭取被同時認可為法定「父母」的案例,因此本案的影響力比先前的案件更深遠。
另一個可以嘗試改變的則是規管人工受孕、代母等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目前條例只容許向「已婚夫婦」在香港提供人工受孕治療,不止排除了同性伴侶,連未結婚的異性戀伴侶或渴望有小孩的單身人士都被拒諸門外,未能跟上時代的進步。Q5: 那同志家長可以向法庭申請做孩子的監護人嗎? 可以。法官只能盡量宣告她為「普通法下的父母」。值得留意的是,監護人雖然往往由小孩的父母擔當,法庭亦可決定將小孩付託給任何願意照顧他的人或機構,不論該監護人是否其親屬,因此監護權最主要還是考慮小孩的最佳福祉。Q6: 這宗案件與終院早前裁定「政府須制訂替代框架承認同性關係」,對在香港推動同志親權有甚麼啓示? 岑子杰案今年9月在終審法院部分勝訴,政府須在兩年內為同性伴侶關係訂立「替代法律框架」,界定和保障同性伴侶基本社會需求等核心權利,是香港爭取同性關係法律承認的一大突破。過去有例子是異性戀夫婦在海外尋求代孕服務,他們亦要向法庭申請「判定為父母的命令」,除了要證明婚姻關係,亦要證明除「合理費用」外沒有多付任何額外金錢或利益,以避免販賣嬰兒的嫌疑。
但本案直接挑戰《父母與子女條例》中對「父母」(parents)一詞的定義,若成功,提供卵子給另一半作人工授孕、但沒有懷孕產子的同志媽媽亦可獲法庭承認為「父母」,不但擁有比監護人更進一步的法律承認和權責(監護人可以是任何非父母的法定代理人,而且只維持到孩童18歲成年為止。Q1:今次NF v R案與之前爭取同志親權的案件有甚麼不同? 過去同志家長爭取法律承認的案件(如2021年的AABB案),僅要求法庭承認無血緣關係的同志媽媽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並成功爭取共同撫養權(joint custody)。
雖然法官在判詞中也說,「父母」定義應隨社會和醫療科技與時並進,亦認同《條例》對案中嬰兒構成歧視,但受《條例》所限,她無法宣告媽媽R是法律承認的「父母」,才用了比較創新的方式宣告她為「普通法下的父母」,意即在「普通法原則下她應被承認為父母」,即使在香港做不到Q5: 那同志家長可以向法庭申請做孩子的監護人嗎? 可以。
曹喬茵律師解釋,《父母與子女條例》的立法年代不會考慮到現今諸多關乎親子關係的議題,如同性戀家長、互惠人工受孕等,因此對「父母」的用詞「寫得好死」。由於1993年生效的《父母與子女條例》非常嚴謹地定義對於「藉醫療懷孕或出生」的嬰孩,只可以有一位母親,那就是植入胚胎或精子和卵子、懷孕生下他的母親,「除她以外,別無其他女子被視為母親」,因此即使本案的同志媽媽R提供了卵子,與案中嬰兒有血緣關係,也負起了照顧和撫養他的家長責任,但因為她不是生下嬰兒的人,香港法例仍只承認嬰兒的生母NF是「母親」,R則不是。
雖然法官在判詞中也說,「父母」定義應隨社會和醫療科技與時並進,亦認同《條例》對案中嬰兒構成歧視,但受《條例》所限,她無法宣告媽媽R是法律承認的「父母」,才用了比較創新的方式宣告她為「普通法下的父母」,意即在「普通法原則下她應被承認為父母」,即使在香港做不到。這重額外的法律風險和手續往往令同志爸爸卻步,寧願低調處理,因此在爭取同志親權的案件少見同志爸爸的身影。Q3: 甚麼是「普通法下的父母」?具體有甚麼法律權利? 這是法官首次使用這個字眼,因此具體有甚麼權利和法律地位,仍需法庭進一步釐清。Q2:同志家長都可以被法律承認為「父母」嗎? 不,同志媽媽中仍只有懷孕產子那一方會被香港法律承認為「母親」。
她為了爭取成為嬰兒的其中一名父母,於2022年向高院提出申請,挑戰《父母與子女條例》中「父母」一字的定義。曹喬茵律師認為,由於本案法官已明確指出《父母與子女條例》對案中嬰兒及其他處境相似、由同志媽媽用人工受孕或其他醫學手段誔生的嬰兒構成歧視(第142、147段),因此未來若有人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條例》,將有一定機率勝訴。
Q7: 香港的同志家長若想要更大的法律承認,未來可以爭取的方向是? 其中一個大議題將是領養相關事宜,目前香港法規不禁止同性伴侶領養小孩,但不能以配偶身份提出共同領養申請,只能以「單人身份」申請,同志家庭的單人申請者往往很難獲得配對。繼AABB案後,一對已在海外結婚的香港女同志以「互惠人工受孕」方式誔下嬰兒,雖然兩位媽媽都共同照顧並養育該嬰兒,但按香港法律只有懷胎產子的媽媽能被視為「媽媽」,另一位提供卵子作人工受孕的媽媽卻不獲任何法律承認。
法官只能盡量宣告她為「普通法下的父母」。究竟法庭這次裁決,為香港的同志家長爭取法律承認帶來甚麼啓示?未來在香港爭取同志親權,又可以朝甚麼方向努力?為了令讀者更易理解生澀的法律內容,G點電視特別訪問了代表同志媽媽的曹喬茵律師,以Q&A方式拆解這宗案件和分析它的影響。
過去有例子是異性戀夫婦在海外尋求代孕服務,他們亦要向法庭申請「判定為父母的命令」,除了要證明婚姻關係,亦要證明除「合理費用」外沒有多付任何額外金錢或利益,以避免販賣嬰兒的嫌疑。Q6: 這宗案件與終院早前裁定「政府須制訂替代框架承認同性關係」,對在香港推動同志親權有甚麼啓示? 岑子杰案今年9月在終審法院部分勝訴,政府須在兩年內為同性伴侶關係訂立「替代法律框架」,界定和保障同性伴侶基本社會需求等核心權利,是香港爭取同性關係法律承認的一大突破。值得留意的是,監護人雖然往往由小孩的父母擔當,法庭亦可決定將小孩付託給任何願意照顧他的人或機構,不論該監護人是否其親屬,因此監護權最主要還是考慮小孩的最佳福祉。訪問及撰文: Cindy|文字編輯:Mo|網站編輯:Beth 正當香港的司法平權戰線今年高歌猛進,先有岑子杰案終院部分勝訴,又有同性配偶公屋居屋案、遺產繼承權在上訴庭傳來喜訊,社會對「多元成家」的想像也漸漸從爭取同性配偶法律承認和權益,擴闊至同志家長生養小孩等議題。
雖然香港未立法通過同性婚姻,海外同婚在港亦未獲承認,但之前的AABB案中法官就曾判與孩子沒有血緣、但多年來撫養孩子的女同志伴侶為監護人,意味着不管是異性戀或同性伴侶,只要能證明盡了家長之職,如餵養、關愛、教導和保護等心理和社交層面的責任,即使小孩非親生,甚至與伴侶沒結婚,亦能成為小孩的法定監護人,並擁有共同撫養權(即有責任照顧和管教小孩,並安排其日常事務,如教育、課外學習等)。父母身份則是終生,反映孩子歸屬哪個家庭),亦是香港首宗同志家長爭取被同時認可為法定「父母」的案例,因此本案的影響力比先前的案件更深遠。
但本案直接挑戰《父母與子女條例》中對「父母」(parents)一詞的定義,若成功,提供卵子給另一半作人工授孕、但沒有懷孕產子的同志媽媽亦可獲法庭承認為「父母」,不但擁有比監護人更進一步的法律承認和權責(監護人可以是任何非父母的法定代理人,而且只維持到孩童18歲成年為止。如果未來有人成功司法覆核《父母與子女條例》對「父母」的定義,那社署等政府部門也會比較接受同志家長。
另一個可以嘗試改變的則是規管人工受孕、代母等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目前條例只容許向「已婚夫婦」在香港提供人工受孕治療,不止排除了同性伴侶,連未結婚的異性戀伴侶或渴望有小孩的單身人士都被拒諸門外,未能跟上時代的進步。Q1:今次NF v R案與之前爭取同志親權的案件有甚麼不同? 過去同志家長爭取法律承認的案件(如2021年的AABB案),僅要求法庭承認無血緣關係的同志媽媽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並成功爭取共同撫養權(joint custody)。